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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项目

时间:2017-08-18浏览次数:2776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概述:

龙岗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项目,通过开展龙岗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活动,引导和培育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意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激励社会组织更好的发挥桥梁作用,培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能力,树立社会公信力,推动龙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二)服务人群:社会组织。

二、项目方案

(一)项目背景:

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建立现代社会组织目标”,要求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分明、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这给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带来新机遇。总体上看,我国社会组织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离现代社会组织有较大差距,有些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不完善、组织结构不健全、财务管理不透明、自律性和诚信度不高、社会公信力不足。同时,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心态逐渐变化,群体之间结构性张力凸显,民众对社会管理的需求更加突出。而社会组织作为第三部门,它已经成为有效的“减压阀”和“稳定器”,在构建社会和谐中具有不可替代作用。

本项目立足龙岗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规范和完善社会组织运作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社会组织服务企业、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能力,为龙岗区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做出积极贡献。

(二)项目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龙岗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活动,引导和培育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意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激励社会组织更好的发挥桥梁作用,培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能力,树立社会公信力,推动龙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2.项目具体目标:

(1)完成一项调研:通过对龙岗区经济类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初步调研摸底分析,了解其发展现状及经营管理的问题,为开展后期培育及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工作提供支撑。

(2)开展两大活动:

①试点诚信自律建设培育工作——有重点地解决目前社会组织发展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遵循“以点带面、试点先行”的原则,引导和培育试点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律机制和诚信服务机制,提高综合竞争力;

②国内外社会组织交流学习活动——开展试点单位学习交流会,引入国际NGO营销推广策略,同时导入“互联网+”概念,通过创新管理模式、信息化管理提高社会组织专业化服务水平,发挥社会组织在“诚信龙岗”建设中的作用。

(3)增强三方关注监督:通过媒体资源加强舆论宣传,健全监督机制,树立典型并推广宣传,提高公信力,促使社会大众、政府及社会组织关心、支持及督促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活动。

(三)项目实施计划:

1.项目总周期: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为期12个月。

项目实施流程分为以下6个阶段:调研分析阶段、试点培育阶段、宣传推广阶段、学习交流阶段、专家论证阶段及项目产出阶段。

2.项目指导单位:龙岗区民政局。

3.项目进度安排:

(1)调研分析阶段:2016年1月

通过对龙岗区经济类社会组织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初步调研摸底分析,了解经济类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及经营管理面临的问题,为后期开展试点培育工作提供可操作的数据支撑。

(2)试点培育阶段:2016年2月-2016年8月

依据前期对龙岗区经济类和公益类社会组织的摸底、调研及研讨分析,从两大类社会组织中分别选取3家社会组织展开试点培育(即经济类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共6家)。邀请专家对6家试点单位开展七大主题系列培训,主题内容包括:管理条例、国务院信用建设规划纲要、会计制度、内部治理、信息披露及国际NGO交流学习等,培育内容渗透社会组织各个经营管理环节。通过对试点单位培训,逐步形成社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律机制和诚信服务机制。项目组计划每个月开展一次试点小结活动,每期按1名专家和2名协作者完成。

◆预期效果:通过试点培育,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意识,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借鉴国际经验,创新管理理念,增强自身综合竟争力,提高参与政府决策能力。

◆具体培训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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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建设试点宣传阶段:2016年9月

针对以上七期培育活动工作进行专题系列宣传,争取龙岗区政府及宣传部门的支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华夏信用官方网站及微信平台进行动态报道。拟宣传计划如下:利用华夏信用促进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及官方网站,按照每周2-3期(共7期),以专题报道形式推送试点培育活动的工作情况,扩大培育活动的影响力,吸引社会大众对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的关注。同时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及网站评论区,鼓励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活动讨论并接受投诉建议,收集社会组织发展需求等相关信息。

(4)试点单位诚信建设交流学习阶段:2016年10月

举办试点单位诚信建设成果交流会,拟邀请龙岗区民政局及专家顾问团参会。了解试点单位诚信建设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交流及整合试点单位诚信自律建设经验。同时,举办试点单位现场交流学习活动,试点单位之间互相参观学习,邀请专家顾问团同行,增加试点单位之间的交流沟通,形成交叉监督检查作用,培育试点单位诚信自律意识。

(5)试点总结推广阶段:2016年11月

①总结工作:举办社会组织诚信试点培育总结座谈会,试点单位进行诚信自律建设成果汇报,专家团队就试点单位诚信建设工作成果进行点评及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总结经验,形成更加全面成熟的试点方案。

②推广宣传:从6个试点单位中选取2家先进社会组织作为报刊推广对象(公益类和经济类各1家),联合纸媒分别采访报道2家社会组织整体诚信建设成果,为龙岗区社会组织树立学习先进典范。同时利用华夏信用官网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报道宣传,加大试点单位典范作用,提高试点单位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6)项目产出阶段:2016年12月

总结及汇报项目成效,撰写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举办项目经验推广研讨会。具体产出内容如下:

①龙岗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研究报告,总结项目执行情况,整合试点培育经验,为项目后续运作及推广提供科学依据。

②初步建立龙岗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规范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提高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意识。

③树立诚信典范,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组织影响力。

(四)项目产出和社会效益预期:

总结及汇报项目成效,撰写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举办项目经验推广研讨会。具体产出内容如下:

(1)龙岗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研究报告,总结项目执行情况,整合试点培育经验,为项目后续运作及推广提供科学依据。

(2)初步建立龙岗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规范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提高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意识。

(3)树立诚信典范,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组织影响力。

(五)项目的创新性及可复制性:

1.项目创新性

本项目不同于一般的实务性的政府购买项目,它的创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它不是着眼于微观的受益人群,而是以“服务政府”为直接目的,以夯实社会组织内部诚信制度建设来服务于成员的整体受益人。

(2)本项目集理论和调研报告为一体,既有资料性的价值又有前瞻性的学术价值。

(3)对接国际NGO,以试点模式切入,促进交流学习,导入“互联网+”概念,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综合竟争力,最终实现社会使命。

2.可持续性

本项目结项后依然具有可持续运作的价值,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对社会组织诚信建设作出了具体布署,提出了社会组织诚信建设的目标任务。本项目的开展,对于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为今后在其它区域开展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降低了运作成本,有效提高公共资源的重复利用。

三、项目预算